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按照各类计划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文件和要求请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因各类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申报要求不同,请申报老师一定要仔细研读各类项目的申报通知,按照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各类项目具体通知
1.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406164889006980(我校限10项)
2.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627164889135731(我校限6项)
3.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490164888910893(我校限2项)
三、限制申报类
1. 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2.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本计划项目。
3. 申报人填报项目时,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4.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 项目负责人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或有在研的本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 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 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8. 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 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4. 各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 项目申报系统4月11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1. 经预评审确定正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已注册的直接填报,未注册的科学技术处为其建立登录账号。
2.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通过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材料,所在单位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截止时间务必以科学技术处规定时间为准,以便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三)书面材料
1. 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 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 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请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科学技术处。
4. 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 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以我校为申报单位上报的项目,受限项要求拟进行校内预审,请各单位务必注意限额申报项目预审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限项类计划项目申报安排如下:
计划类别 | 限项数 |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周四) | |
预审材料(校内)一式一份(周一) | 正式材料一式一份(周一) | |||
应用基础研究 | 10 | 4月11日 | 5月9日 | 4月21日 |
社会发展科技支撑 | 6 | 4月11日 | 5月9日 | 4月21日 |
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 | 2 | 4月11日 | 5月9日 | 4月21日 |
2. 根据通知要求,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面向青年教师。各单位所推荐的项目中,项目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数必须超过所报项目总数的70%。
3. 限项指标分配
(1)应用基础研究: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限报3项,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数理学院限报2项。
(2)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每个学院限报2项。
(3)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每个学院限报1项。
4.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1日(周一)前将申报书、申报清单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5. 4月12日-15日,由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
6. 因限项原因,除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外的其它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请组织和引导教师积极与相关企业联系(需尽早联系,各区也有限项要求,争取辖区申报指标)。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兰
联系电话:86953087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