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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
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遴选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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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通知的要求,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校园网及科技处网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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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系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对相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及资格的初级审查;有限项申报时,二级院系应根据相关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院系学术委员会或学科组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重点学科(实验室)进行排序汇总后上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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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各二级院系申报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及资格的最终审查,并通知相关负责人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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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学科办组织专家对各二级院系申报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遴选、汇总,统一签字、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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