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2022〕385号),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江苏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重点领域,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我校限报1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须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或业态的创新。
2.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须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且具备与相关行业、产业开展实质性合作基础。
二、申报要求
1.详细要求见附件1
2.组织编写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叁份,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胶装(不采用上下册形式,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光盘一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本)。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和工程研究中心名称。
3.请有意向申报单位于4月22日前(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拟申报中心名称及主要研究内容)进行预申报,未进行预申报单位后续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须于5月5日前报至科学技术处(厚德楼318)。
联系人:汪雨
联系电话:3089
邮箱:359282624@qq.com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